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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多措并举 打好庭院经济牌 拓宽增收新渠道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上传人员: 海永强 日期: 2023-07-21

今年以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以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要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多措并举打好庭院经济发展“四张牌”,解决了农民增收民生难题,实现了小庭院大增收。

一、打好顶层设计牌,落实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政策包”

以脱贫地区、脱贫村为主战场,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房前屋后院里巷边“方寸地”为切口,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与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相协调,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原则要求,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同时推行“以奖代补”庭院经济奖补政策,采取种苗补贴、补助改造闲置院落、先发展后验收补助等有效措施,减少农户发展投入成本,全面激发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积极性。截至上半年,投入各级各类衔接资金5000余万元,安排重点项目22个,支持扶持2.5万户(其中脱贫户12813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1827户)发展庭院经济。

二、打好支部引领牌,筑牢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压舱石”

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驻村工作队“桥头堡”作用,通过“党支部示范+党员先试”等模式,组织引导党员群众利用闲置土地、院落、宅基地、抛荒农田和山林等村集体资源,通过自主经营、代耕代管、对外出租、合作开发等方式全程参与庭院经济建设,有效盘活群众前庭后院 “三块地”及其他土地资源,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拓宽增收渠道,带动其他群众“跟风”发展。泾源县马河滩村、沙南村充分利用林下空地,示范发展菌菇种植、中蜂养殖等产业,释放乡村振兴新活力。原州区官厅镇薛庄村依托中国乡村振兴志愿服务促进会项目发展全域旅游,带动村民吃上“旅游饭”。

三、打好优势资源牌,打造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万花筒”

按照“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一户一样”原则,引导各县(区)根据资源差异和发展模式,差异化选择庭院经济项目,以特色种养殖、民族手工、乡村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为重点,打造“庭院+种养植”“庭院+产旅融合”“庭院+电商”,建立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等经济增收新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双突破”。红寺堡区柳泉乡永新村借力“航模节”人流优势,动员农户改造庭院,开发“永新周末游”。盐池县花马池镇十六堡村“背靠”古长城遗址,引进“旅投公司”,流转村内25户闲置院落发展“长城民宿”。彭阳县古城镇温沟村发挥“红梅杏”品牌效益,扶持村民栽植红梅杏,以“小产业”撬动“大民生”。

四、打好利益共享牌,健全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利益链”

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能人带动+农户参与”等发展模式,建立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等多种帮扶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县(区)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乡镇和村党支部提供项目指导、农资物化等服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统一回收、统一销售,切实解决农户发展庭院经济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后顾之忧。组织庭院经济与市场、超市、直播带货、文旅经营等主体对接,建立稳定购销联结,打造特色庭院经济示范基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宁县大战场镇长山湖村由村级组织作为群众“代言人”,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黄粉虫”统一繁育、统一加工、统一收购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周边村庄从事“黄粉虫”养殖。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扶持“非遗麦秆画”传承人,有效带动周边30多名残疾人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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