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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报告

索引号 640000037/2021-0053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0日)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1年度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尊重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协办件6月底前办结、主办件8月底前办复的要求,加强办理全过程服务,坚持办前深入调研,办中真诚协商,办后跟踪落实,办理结果全公开,优质高效完成今年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21年度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交办我局的政协委员提案共16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以及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中了“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三农”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对于我们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中提出,要创新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加快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完善产业就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建立稳步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等。何炳善委员在“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提案”中提出,要做好制度、发展规划、政策保障、重点举措、驻村工作队伍和人才等方面的衔接。黄瑞贵委员在“关于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倾斜的提案”中提出,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加大贫困投入力度和财政扶持政策、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和多渠道就业相关政策,建议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产业升级、激发主体动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文琦委员在“关于以四大提升行动为载体,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案”和“关于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中提出,要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巩固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成果,拓展生态移民和脱贫攻坚成果;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扶贫资产科学管理,提升运营水平、增强扶贫资产盈利功能,制订管理办法、推动扶贫资产规范管理等。针对上述意见建议,我们在具体工作推进和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充分采纳、认真研究、统筹运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要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系,充分尊重各位委员的民主权利,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提案人反复沟通,严格按照协办件6月底前办结、主办件8月底前办复的要求,加强办理全过程服务,坚持办前深入调研,办中真诚协商,办后跟踪落实,办理结果全公开,确保提案办理结果委员满意,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办理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使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我局对原《自治区扶贫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及时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办理职责、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等相关内容,推进办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案交办后,我们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了解提案人意图,明确办理方向,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内容细化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中心)抓落实的办理机制,做到定人、定责、定时限和定工作标准,以制度确保办理实效。

规范办理程序。按照“分类交办、落实责任、调查分析、走访沟通、研究办理、答复反馈”的工作流程,认真推进提案办理工作。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类提案,我局结合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由局领导带队,多次分赴各县(区)重点村调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答复反馈,切实做到把提案办理工作的落脚点落在解决问题上;所有答复函均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答复委员,杜绝以工作汇报代替答复,切实提高了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答复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确保办理时效。鉴于今年办理工作时限较往年提前了一个月,为确保按期完成办理工作,我局采取有效措施,随时向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寻求咨询指导,定期督促提醒承办处(中心)及具体承办人把握进度,适时向局党组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有协办件在6月30日前均函复主办单位,主办件在8月31日前答复委员,确保了办理时效。同时,注重在办理质量上下功夫,避免出现讲空话套话、答非所问和漏答现象,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

强化成果转化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推进重点工作、改善民生、解决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把提案办理作为研究工作、完善机制、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有力抓手,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要求各处(中心)充分认识抓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以提案办理促进工作水平提升。各处(中心)认真履行办理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对主办件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主动与协办单位和委员沟通协商;对协办件,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合力解决问题。对委员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我们将落实工作主动前置,在参与提案初审工作时,就将委员们今年关注提出的提案融入政策起草工作中,有力地促进《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顺利出台并推进实施,后续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时,更是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充分融入,推进提案成果转化,切实把好事真正办好、实事真正落实,让委员真正满意、群众得到实惠。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我局承办的提案均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虽然提案办理顺利推进,但受疫情影响,与委员们的沟通只能局限于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未能实现面对面沟通,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研究不够深入、解决问题不够彻底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加以完善,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提案办理持续深入。一是加强与委员的后期联络。在提案办理落实中,及时向委员通报落实情况,根据自治区政协工作需要,必要时适时组织委员深入相关县(区)实地考察监督落实情况。二是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积极探索提案办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将办理提案与推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从被动解决问题向主动思考谋划工作转变,真正把提案办理过程作为不断改进工作、促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三是主动跟踪问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我局重点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加紧对各项提案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和狠抓落实上,按照提案中的意见建议,抓好各项具体落实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逐步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紧盯自治区九大产业,因地制宜选准培育主导产业,做好产业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型主体,配套产业政策,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摸清劳动力底数,建立就业台账,强化精准培训,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持续推进更多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提高监测预警及时性和帮扶措施精准性。总之,我们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把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工作目标,集中资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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