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37/2021-00541 文号 宁乡振函〔2021〕18号 生成日期 2021-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
有效性 有效

马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倾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很好,我局在制定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时,认真采纳吸收并推进有效落实。3月23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抓手,突出以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牵引,以“三个高于”(全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搬迁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平均水平)为目标,提出29条政策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您提出的关于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大脱贫县(区)基础设施改善和滩羊等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力度的建议,均已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予以落实。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续、优化和调整,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确保政策连续性。

二是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重点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围绕区域特色产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精准对接。在支持滩羊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是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以环境载畜力布局滩羊繁殖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中国滩羊之乡。

三是支持脱贫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继续加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谋划和实施一批现代水网、综合交通、能源保障、信息网络、公共安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完善脱贫地区地震、水旱、气象、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体系,防范因灾返贫风险。推进脱贫地区乡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实施“平安乡村”网络和应用平台建设,扩大电信“村村享”平台应用,到2025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四是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帮扶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

近期,我局正在牵头起草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意见出台后,将从财政、金融、土地、干部人才、项目、生态、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个方面,强化对包括盐池县在内的9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尽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着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  沈杰  0951—5065162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6日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