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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2号 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37/2022-00070 文号 宁乡振发函〔2022〕79号 生成日期 2022-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
有效性 有效

苏焕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支持的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沟通,现答复如下:

大武口区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属吊庄移民安置地区,面积140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4个社区,常住人口5.09万人。1992年,自治区批准设立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财政工作由隆德县管理,执行县级财政体制,享受山区九县各项扶贫政策。2003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移交石嘴山市管理。2004年9月,石嘴山市将隆湖经济开发区移交大武口区管辖。

目前我区实行的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自治区对地级市、县级市、县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大武口为石嘴山市的市辖区,市辖区财政体制由地级市直接管理。2004年,石嘴山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县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隆湖经济开发区移交大武口区管理,执行统一的市辖区财政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将隆湖开发区调整为与大武区并行的体制,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不符,按照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统一的原则,建议隆湖经济开发区继续保持现有财政体制。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发展,纳入自治区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区域给予支持。自治区将大武口区原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中的隆惠村、枣香村、新民社区等10个移民村(社区)纳入全区261个移民重点村(社区)中重点帮扶,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支持。2021年,自治区拨付大武口区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312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1000万元。2022年,自治区已安排大武口区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857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3000万元,较2021年增加7450万元、增幅156%,给予大力倾斜支持。今年上半年,星海镇落实投资1.06亿元,实施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项目115个。其中,产业项目改造老旧蔬菜温棚170栋,建设“鱼菜共生”温棚20栋、投放鱼苗200万尾,实施虾菜综合种养25栋、投放虾苗634万尾;硬化乡村道路2万平方米,力争今年全面完成星海镇沟渠整治、村庄地面绿化工程,实现村庄巷道硬化、污水管网全覆盖,基础设施基本补齐,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转变,上半年全镇居民收入达到10385元、增速达到14.6%。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大武口区及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重点移民村的资金倾斜力度,支持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基础、促提升、惠民生的项目,推动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衷心感谢您对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工作的大力支持,请继续关心、帮助、指导我们的工作。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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