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37/2022-0004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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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应聘者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工作定于8月9日(星期二)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于8月9日上午9:00前到达指定体检医院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七、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附件:1.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体检名单
2.体检须知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 | 招聘 | 岗位 | 岗位 | 专业 | 准考证号码 | 姓名 | 笔试 | 面试 | 考试 | 排名 | 招聘 |
1 | 自治区扶贫开发培训中心(现更名为:自治区乡村振兴监测评估中心) | 管理 | 34001 | 会计与审计类 | 1164230800729 | 刘婷 | 195.00 | 89.00 | 77.00 | 1 | 1 |
2 | 管理 | 34002 | 统计学类 | 1164230802128 | 王勇 | 209.50 | 84.60 | 77.22 | 1 | 1 |
附件2
体 检 须 知
1. 体检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2寸照片二张。
2. 体检前受检者要将手机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到手机保管处领取手机。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4. 体检前2-3天避免食用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食物,禁饮酒。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空腹检查的项目:静脉采血、上腹部B超检查。
5. 体检时请勿穿戴有金属片的衣服或饰物,以免影响放射科检查的结果。女士体检时请穿着分体衣服、裤子。
6. 如近视,请携带平时佩戴的眼镜来进行眼科矫正视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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