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开遴选 公务员面试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37/2023-0004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按照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代码 | 遴选机关 | 部门(单位)及职位 |
416423123225 | 陈云佳 | 030001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416423123322 | 张治婷 | 030001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416423150101 | 白 华 | 030001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09:00。
面试地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08:00前携带准考证(纸质)、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如身份证遗失、更换中或已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不带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无故不参加面试、超过报到时间半小时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签到后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3.考生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需于4月12日18:30前提供纸质声明原件。
4.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配带蓝色医用口罩。考生如发生影响面试的情形,因即时报告遴选机关。
5.本公告发布当日,遴选机关将采取电话方式,逐人通知面试人员关注面试公告、知悉面试工作安排。如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面试工作安排发生变化的,遴选机关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51-5065093 13629504907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