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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自治区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自治区扶贫办 上传人员: 海永强 日期: 2009-02-27
 

      2008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同时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为抓手,以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和改善生产生活为目的,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和提高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措施等手段,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政务公开情况

       我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常抓不懈,全办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重点体现在以下内容的公开:

    (一)办事公开制度。一是公开政务的重要决策事项。将我办涉及扶贫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决策过程以及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扶贫信息网站等进行公开。二是将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让群众清楚明白的事项通过宁夏广播电台《塞上田园》栏目和扶贫信息网站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三是设立投诉中心,公布办公地点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我办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开。重点在网上、新闻媒体、公告栏上公示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内容。

   (三)内部重要事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工作制度》和《自治区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工作规则》,对干部的推荐、任命,公务员评优、党政后备干部推荐、先进表彰等重要事项实行公示制度。不断加大了办内重要事项全面实行公示等措施,大力推进政务的公开化。

   (四)加强监督,通报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中,明确我办牵头负责的工作有一项,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管理,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我办从20086月开始,认真履行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对2005年至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成立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3个月时间,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底前分别向自治区纪检委、财政厅、审计厅、扶贫办等部门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在此基础上,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组成五部门联合检查组,委托宁夏瑞衡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分三个小组,历时15天,对2005年至2008年以来,全区21个市、县(区)使用中央及自治区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闽宁协作发展资金等五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各类扶贫资金总量达18.70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83亿元,以工代赈资金4.8亿元,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36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0.99亿元,闽宁协作发展资金0.72亿元。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各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较为规范,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展顺利。此次资金检查情况已向有关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做了专题报告。

   二、政务公开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的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办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度,统一做好整体部署、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综合协调,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整村推进工作实施办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中长期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规范了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改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民主和谐、团结共事、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热情服务的氛围。但政务公开工作离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离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政府放心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办机关的办公条件一直没能得到有效改善,目前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建的旧办公楼办公,环境陈旧,采光、通风、取暖、卫生条件差,政务公开所需的网络等硬件设施严重不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我区扶贫工作至今未予立法,不存在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相对而言,政务公开工作处于弱势地位。三是督促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各处(室)、中心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社会良好氛围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本办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贫困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三)扩大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我办扶贫信息网的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四)加快我区扶贫立法进程,用制度和机制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管理、扶贫开发工作责任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

 

 

 

 

 

                            自治区扶贫办

                        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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