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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上传人员: 海永强 日期: 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现发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水平提升,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切实加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一)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资金分配使用和预决算等信息,不断提高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1条;政策发布权威解读,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读并互为链接;解读政策文件15个,其中:文字解读1个,图文视频解读14个。建议提案依规办复,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5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13件),共计32件,已按期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对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承办的14件建议提案主办件均为满意评价。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系统平台、快递邮件、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项(均为本年度新收信息)已全部处理办结,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落实“三审三校”,规范版面编排,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建设门户网站,完善网站信箱办理、征集调查、留言办理、在线访谈等板块,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使用性。健全“12317”热线工作制度,实现12317服务平台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12317服务平台受理的1355件群众热线、970件咨询件均已办结。开通“我的宁夏”APP防止返贫监测专栏和“一码通”,确保农户及时自主申报防返贫监测帮扶。2023年,充分利用“宁夏乡村振兴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在门户网站发送各类信息174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1条,省级以上媒体累计刊发宁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稿件1800余篇。收到网民留言2条,办理2条,网站总访问量19.3万人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1.8万人次。

(五)强化公开监督保障。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处(中心)为基础、专职人员为载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印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落实台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提升公开效能。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定时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务公开测评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信息公开主动、规范、高效、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6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图文解读质效还需提高、互为链接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强化举措,高效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要求,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二是切实增强解读质效。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锚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文件做好常态化全方位多渠道解读,依托“一图读懂“”政策公开讲”等丰富解读类型、完善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效率,真正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健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主体责任,对标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提升公开效能,全面加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主动、规范、高效、准确。

2.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在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信息,及时梳理发布国家、自治区和相关部门出台涉及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

3.多措并举强化政策精准公开。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定向推动“政策进乡村”“政策进农户”,立足实际修订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问答》,发放政策“明白纸”结合基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需求,围绕防返贫监测帮扶、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社会帮扶和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等主题开展了“政策公开讲”,并将录制的同期声政策解读视频公布到门户网站。

4.优化政民互动提升服务水平。常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进一步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网上“网民留言”及时有效办理。开通“我的宁夏”APP防止返贫监测专栏和“一码通”,确保农户及时自主申报防返贫监测帮扶。

5.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要求。牵头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目标评价体系》过程中,采取“实地走访+网络问卷”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全面了解群众期盼和政策需求,有力提升政策精准性和公众参与度。

(二)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信息可登录http://fpb.nx.gov.cn/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处联系。(电话:0951-5044229,传真:0951-503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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