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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县: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产业 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增收和民族团结

来源: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上传人员: 海永强 日期: 2022-06-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努力挖掘资源优势,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特色旅游开发相结合,兼顾民族文化打造和集体经济培育,力求美化乡村环境,增加搬迁群众收入,提高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打造5A级旅游景区,激活旅游增收后劲

为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续增收问题,南丹县依托瑶族民俗文化,内引外联增优势,在搬迁群众集中安置点打造“千家瑶寨·万户瑶乡”易地扶贫搬迁旅游开发项目。对外,南丹县与贵州省荔波县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打造“南丹·荔波世界瑶乡旅游景区”,共创桂黔边界“民俗风情游+山水风光游”双品牌,成功举办“南丹·荔波首届世界瑶乡年街节”“大瑶山与世界对话——2020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经验交流峰会”等活动,大力提升了南丹县旅游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对内,南丹县引进旅游开发企业投资5亿元,充分发掘被称为“人类文明的活化石”的瑶族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建设集文化创意、文化传承、文化体验、文化展演于一体的“中国瑶族风情小镇”5A景区。景区计划2022年底正式开始运营,预计可直接带动2000多名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帮助群众依托当地旅游资源发展零售业,辐射带动20多个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

二、成立旅游农民合作社,带动搬迁群众就业

南丹县以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增收为目标,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里湖瑶族乡朵努社区成立了千家瑶寨文化旅游农民合作社,2020年4月正式运营。千家瑶寨文化旅游农民合作社以朵努社区为中心,辐射四周村寨,吸纳有团队管理、展演、厨艺等技能的搬迁群众。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社员分为5个层级,即领导创办人员、管理社员、特技社员、普通社员和编外社员。其中编外社员可以轮流参与合作社发起的瑶族文化展演活动,按标准领取出场补贴,但不能参与社内盈余分红。千家瑶寨文化旅游农民合作社主要负责各级党校现场教学、职工疗休养文化体验、高校校外实践调研等活动,通过非遗文化展演体验、案例讲解、导览、长席宴接待、文创品销售等多个服务项目盈利。收益分配采用积分管理方式,每日共3分,上午、下午、晚上各占1分,派专人做好出勤记录,按积分数折算成现金,高分者高收益,低分者低收益。截至2022年5月,已有392户加入了千家瑶寨文化旅游农民合作社,无一户退出,其中98%为易地搬迁群众。

三、挖掘非物质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品牌

为了全面展现和保护瑶族极具吸引力的民俗文化,2018年以来,南丹县投入近1000万元资金,先后在朵努社区建成“五个作坊”——铜鼓坊、陀螺坊、织绣坊、染艺坊和手工艺品展示坊,已经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2万余人次,累计创造收入达130余万元,带动200多名搬迁群众实现稳定增收。“五个作坊”在有力助推易地搬迁群众增产增收的同时,也更好地传承保护了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铜鼓坊通过引进本土非遗传承人进行铜鼓调音加工和风桶制作,满足了文化市场需求,吸引了贵州荔波县等群众参观、学习和购买。织绣坊以“合作社+妇女小组”运营模式,承接旅行社、高校、党校、工会等相关单位和机构的体验游、社会实践教育、现场教学、疗休养等订单。自2020年运营以来,累计创收15万余元,实现15名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染艺坊通过“非遗传承人+企业+合作社”运营模式发展订单产业,生产独具特色的蓝染布及丰富多彩的蓝染文创品,目前带动9位搬迁群众就业,创收达10万元以上。

四、移风易俗促文兴旅,带动各民族团结进步

南丹县集中安置社区搬迁群众来自全县11个乡镇,有壮、汉、瑶、苗等12个民族共2万多人。为加强搬迁群众融入社区,提高群众素质,促进后续旅游产业发展,南丹县印发《南丹县“千家瑶寨·万户瑶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移风易俗促文兴旅活动实施方案》,推动自治自律、卫生健康、控酒控烟、尊师重教、婚育新风、节俭办事、勤劳致富、诚信经营、文明待人、遵纪守法等移风易俗“十大行动”。此外,南丹县以恳谈会、山歌会、宣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让“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搬迁群众心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1年,朵努社区被评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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